有姝

经常爬墙。

遗产(番外2)上将的独白

冬大盾八岁!逼jian小妈梗!
有少量第三人x冬提及!!
普通人设定!半架空!矫情和ooc都有!接受不能千万别看!!
更新不定时,但能做到不坑!

ps:请尽量捉虫!






他是个年轻的军官,笑起来的时候还带有稚气,他服役不过才一年多,肩上还未有勋章。

我们并排坐在一起,身边有可爱的少女,少女戴着夸张的女士帽,那女士帽帽沿宽大有红硕的花朵,她歪着头亲密的和他耳语,花就衬在他耳边,我坐在一侧看他嘴角的笑,那弧度就像新月。

少女是他妹妹,她可以大胆亲密的依偎着他,她白嫩的手臂攀着他灰黄的军装,像菟丝花缠绕着白杨树。

我第一次发现军装如此的好看,从下往上,军靴,皮带,纽扣,帽子,整齐又严肃,面料贴着身体包裹身体,禁欲的恰到其分。

我向他打招呼,我们握手,微笑,我保持着最大的理智和绅士做派。

奥丁森太太热情的要为我们唯二的男性腾地方,我说一起走走吧,为女士们留出下午茶的时间,他说好呀。

你听,他说的是“好呀!”好的后面加了个语气词,是“呀”字,这个“呀”字轻轻的咬着被弹出口,它在他的喉咙舌尖跳跃,跳呀跳,跳到了我的面前,我捉住它,如获珍宝。

我实在喜欢奥丁森家的花园,它像是一个为了相遇而搭建的电影场景,你能听见花开的声音,它在你耳边绽放,细小又震耳欲聋,像柔软却有质感的丝绸。

我和他漫步在花园里,远离女士们的话题中心。空气里除了花的香味还有甜甜的巧克力味,应该是女士们的热饮,这些味道混合在一起,编织一个梦幻,这个梦幻你第一次遇见,今生也就此一次。

流连忘返。

当时正是紫藤萝绽放的季节,那些繁硕的花枝垂下来会不小心打到头顶,他用手把花撩开,阳光在他的眉目和指间跳跃,他眯着眼和嘴角。

他那么年轻,健康,美丽,像我梦中的那只鹿。

啊对了,他的名字!

他的名字就是一只小鹿,我猜这是他母亲给他取的,或者他的姑姑,一个美丽的赋有情趣又温柔的女人,只有女人才有这样的敏锐度。

“奥丁森家的花园修葺的真好。”他说。

“你喜欢?”

“嗯,我特别喜欢这些花,生命力这样好,我以后的花园里也要种很多植物,再修个面向花园的书房。”

“听起来不错,我到是认识一个很好的园艺师,可以介绍你们认识。”我顺着他的话,引诱他。

“是吗?我多数时间都在军中,朋友里还真没有这样雅致的人,能认识当然好。”他很开心,咬钩了。

“他自己养殖了很多蔬果花卉,最近在折腾一种新型的玫瑰,人也挺有趣的,很多人都喜欢和他打交道,我相信你们一定能成为好友。”

“您对那位园艺师的评价真高,真想见见他。”

我微微懊恼,他怎么对我用“您”呢?显得这样礼貌又生疏。

“他也一定想见你。”

他笑而不语,低头去拨弄一旁的花卉,花上还有水珠残留,湿了他的手指。

我递上手帕,他向我道谢。我们像所有初见的陌生人一样,礼貌疏离,对话只停留在试探阶段。但我对他充满了好奇,我全身心的扑在他身上,把握着尺度。我突然想起出门前没有注意胸前的领带是否整洁,急忙查看。

他把手帕递了回来,问我需不需要清洗。

我说不用麻烦了,并把手帕放回了口袋。

我捏着它,指尖发热。

现在想来,那个午后应该是我这一生中最好的时间。它把这世间对于我来说所有的善意集中在一起,变成了那场相遇,极尽的梦幻,纯美,好像每个符号都飘着蜜糖,叫着“来呀!来呀!”

我上前去,它又跑了。我追上去,它回头看我一眼。我扑上去,他挣扎,我死死压住它,挣扎没用。




我们的第二次见面是在我私人别墅的花园里。

那天他没穿军装,穿的是休闲的衬衣西裤。你知道吗?那时他才十六岁,还是个少年,少年人的稚气和朝气把他点缀的像宝石一般。一年多的军营生活让他无论穿什么衣服都挺拔笔直,他站在你面前,即使不笑,也像春日来到。

他行走在我的花园里,我想象着他也是属于我的花。

罗杰斯上将在有妻子孩子的而立之年遇到了自己的花。

一朵还未绽放,无人窥探的花。我不小心见识到了美好,闻到了花香。忘怀不了。

他是来见那位园艺师的,我把自己培养的花给他看,说我就是那位园艺师。

他瞪着眼睛看我:“真的?”

“当然是真的。”我微笑,为了再次相遇的这一刻,我从第一次见面就精心铺垫,把这一整个花园呈现在眼前,花费了许多的精力。

我希望他对我的印象好一点,再好一点。

我像初次陷入爱情的少年人,如同飞蛾。

我在追求他吗?

是的,我在追求他。我那颗叮叮当当的心啊,你安静一点,我把你挖出来送给他,好不好?

当然,我们不能吓到他,我得伪装一下,我得把你沥干了血,让你变得粉嫩,再双手捧给他。他会要吗?

他一定得要!

我把我培养的玫瑰给他看,那含苞待放的花呈现着最美的姿态,花径上尖锐的刺直挺挺立在风光下,你看它一眼就好像偷了一点美。

他低头去看花,我垂眼去看他。

我又想起我小时候见到的那只鹿,它低头嗅花的样子,它被枪杀花刺刺入它躯体的样子,血流了一地,流到了我的脚边,湿了我的鞋底。

那些血像红绸。

“我带你去个地方。”我不由分说的牵他的手,领着他一路小跑,来到二楼。

我拿出一段红绸,蒙上了他的眼睛。

“你做什么?”他伸手去扯红绸,我阻止他。

“别怕,跟我来。”我推开门。

室内是一片花海。

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白色的蕾丝窗帘阻隔了刺眼的部分,留下温柔暖人的部分。

花海在红绸的应衬之下,像火在燃烧。

我从背后一把抱住他,我在叹息:“喜欢吗?”

他转身把随身带的匕首抵住了我的脖子,红绸被他扯下,露出那双装着整个伦敦阴雨的眼:“请放尊重一点。”

一字一顿,咬牙切齿,他生气了。

他认我我在戏弄他吗?!

不!怎么会!

我逼近他,匕首在我的脖子上划出血渍,血滴下,滴到了他的指尖,和地上的红绸一个颜色。

“我爱你啊!”我望着他,希望他能理解我,原谅我。

“放屁!我们才见几面啊你就爱?罗杰斯上将不是有妻子儿子了吗?这种玩笑并不好笑。”

“那些都不重要!我爱你!我爱你啊!你要相信我!我没有妻子也没有儿子!他们都不存在的!我见到你的第一面我就爱上了你!我求你可怜我,相信我!”

我想伸手去夺他手中的匕首,我想吻他。我们撕扯在一起,他像一只矫健的豹子,匕首在他手中被抛去抛来,上下武动,他的腿横扫过来,匕首扎在我的肩上。

他转身走了。

不曾回头。

我躺在花海里,花刺刺入我的躯体,我变成了那只流连花香“丧命”的鹿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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